近日,财政部下发了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时隔半年财政部又对一般企业财务表格格式修订,这次改动的范围还是比较大的,改了哪里?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小编带你了解清楚。
新政解读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主要是资产负债表的合并项目和利润表的拆分项目变动大,权益变动表稍微调整,现金流量表没变。
此次财务报表格式的改动,主要有以下这几个方面
1.资产负债表的合并项内容调整内容较大
2.利润表的拆分项内容调整较大,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例如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权益变动表进行了适当的修改
(tip:现金流量表无改动)
我们来看各个表详细改动内容
一、对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1.资产负债表
把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合并在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
把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两个项目合并在其他应收款中。
把固定资产清理合并在固定资产中。
把工程物资合并在在建工程中。
把应付票据及应付账单两个项目合并在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中。
把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两个项目合并在其他应付款中。
2.利润表
在管理费用中分拆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在上文所述变化的基础上还新增了如下变化
1.资产负债表
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及“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取代了与原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增加与新收入准则有关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设置的特定科目纳入现有项目中列示,列举如下:
①.“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按照其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②“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按照其流动性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③“应收退货成本”科目按照其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④“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按照其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
2.利润表
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